第97章 婚宴-《拯救美强惨男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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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烈王府穷奢极欲,极尽奢华,正殿坐落在高台上,地基全部用黑色玉石砌成,每十步就有一个守卫。雷二领着人守在最外面,一双眼睛如鹰隼一般,扫视着出入人群。
他脸色阴沉,目光不善,这时候一个小兵快步跑到他身边,附耳和他说了什么。
雷二抬头,看向道路尽头。甬道上,一对穿着长袖深衣的男女正相携而来。雷二看到凌清宵时脸色很不好,他排行二,是死士中仅次于雷烈王贴身侍卫雷大的存在。雷烈王狩猎时带走了雷大,却把雷二留下,三令五申让雷二守好王府,务必将凌清宵套住。可惜他们费了这么多功夫,雷烈王都特意去外面绕了一圈,最后却一无所获。
雷烈王府的死士竞争非常残酷,他们没有名字,只有排号,一旦犯错就要接受魔鬼惩罚。往往不等他们将伤养好,就会被下面的人杀死。死士的规则残忍又简单,只要能杀了排名高的人,那么对方的排名、地位、财富,就全是你的。因此,雷烈王府的死士做任务时都很拼,宁愿死都不能失败。因为任务失败,往往比死更可怕。
昨夜雷二守株待兔良久都没有反应,他意识到不妙,冒险去突袭凌清宵的院落,结果毫无所得,反而被凌清宵留下话柄。雷二的任务可以说一败涂地,现在他还好好站在这里,等一会雷烈王腾出手脚,指不定他还能不能活着回来。
雷二此刻见了凌清宵,心情怎么可能好。但是再不舒服,他见了凌清宵都得恭恭敬敬问好:“参加凌家主。”
凌清宵“嗯”了一声,并没有往雷二身上看,敛着袖子往台阶上走。报信的人飞快跑到殿门外,高声喊道:“凌家主至。”
殿内,所有人都静了静。雷烈王率先站起来,笑道:“凌家主来了,实在是稀客。”
凌清宵和洛晗进门,洛晗跨过门槛,飞快地扫向大殿。最上方的主位上站着一个身着华丽长袍的人,他黑衣束金,衣料看着就很贵,想来是此次的东道主雷烈王了。雷烈王左边坐着一个黑衣男子,正是洛晗和凌清宵的老熟人夜重煜,此时随着雷烈王一同站起来。而雷烈王右边的男子,却依然坐在位置上把玩酒器,对凌清宵的到来无动于衷。
这个男子眉眼阴柔,五官妖冶,他又穿了一身艳丽的紫衣,要不是衣服的款式为男,实在很难认出来这是男是女。这样标志性的长相,这样独树一帜的风格,此人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了。
红莲妖王,妖界坐镇一方的大妖。
洛晗只扫了一眼就淡淡收回,凌清宵目不斜视,有礼有节又疏离地对雷烈王问好:“雷烈王。”
“凌家主。”雷烈王看到凌清宵后明显意外了一瞬,他上下打量着凌清宵,眼神中的兴味毫不掩饰,“没想到,最近六界盛传的一千岁修到上仙的仙界天才,除了修为奇高,连相貌也如此出众。”
凌清宵对这些话实在听厌了,无论称赞他的修为还是相貌,凌清宵都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,尤其对方还是个男人,他就更不想给好脸了:“雷烈王谬赞,是假上仙,并非上仙。”
洛晗听到想笑,又忍住。凌清宵宛如一个没有感情的科普机器,就算是寒暄时礼节性的夸大,他也能给你挑出来,一个个改正。
强迫症就是这样严谨。
雷烈王大概没遇到过这种情况,魔族好大喜功,说话时习惯了自吹自擂,他还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的修为往低了说的。雷烈王已经预感到他和凌清宵的相处不会愉快了,他最讨厌一板一眼、正人君子模样的仙族,而凌清宵,显然是其中的集大成者。
不巧,凌清宵也是同样感觉。他才刚来,就已经想离开了。他真的不喜欢魔族,各个意义上。
两方人马都意兴阑珊,他们凑活地问了好,好歹圆了礼节,就彼此冷着脸坐下。红莲妖王一直兴致缺缺,等看到洛晗坐下,他才终于提起些精神。
妖界和魔界井水不犯河水,但是从文化和习俗上讲还是类似的。妖魔两界都放浪形骸,而邻国仙界却像一个异类,严谨、肃穆、一板一眼,年轻不知事的小妖娘们或许会喜欢,可是对于红莲妖王来说,仙族人实在太无趣了。
这里的仙族人仅指男子,如果是仙女,只要长得好看,拘谨保守也可以成为情趣。
红莲妖王看到洛晗,明显热络起来。他一双眼睛将洛晗从上到下扫了一遍,笑问:“这位美人是……”
红莲妖王的目光非常放肆,洛晗有感到被冒犯。洛晗微微皱眉,凌清宵伸手,长袖垂落,挡在洛晗身前,说:“这是内眷,请红莲妖王自重。”
内眷?红莲妖王惊讶,追问:“什么内眷?”
凌清宵见他们不依不饶,干脆说得再明显一点:“未婚妻。”
这句话像个惊雷,炸的众人许久没有说话。连洛晗都惊了一下,未婚妻?他们什么时候进入到谈婚论嫁这个层次了?
洛晗甚至怀疑昨天自己是不是头脑发昏,漏掉了什么话。她难道不是答应了凌清宵的表白,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吗?什么时候提到过婚姻?
洛晗内心一连串问号,但是当着外人的面,她没有反驳,默默认了。夜重煜见这两人一个说得理所应当,一个听得无波无澜,完全震惊了。
凌清宵有未婚妻?或者说,凌清宵竟然要娶妻?这怎么可能呢,夜重煜虽然没关注过这位“弟弟”,可是多年耳濡目染下来,他也本能觉得,凌清宵这一生必然要孤独终老。
他给凌清宵发请柬时,多少存了些不明不白的心思。他知道凌清宵其实照顾过云梦菡很久,可是最终云梦菡爱的人却是他。凌重煜送自己和云梦菡的婚帖时,其实存着些炫耀、示威的意味。
从小到大,凌清宵真的给夜重煜造成巨大阴影。凌清宵修炼快,读书快,练剑快,可以说除了人际关系,凌清宵做任何事情都远超夜重煜。后来身世真相解开,夜重煜才意识到,原来并不是他真的有多么讨人喜欢,而是因为,那些人在捧着钟山嫡公子。
后来嫡子换了人,围在夜重煜身边那些人也一哄而散了。等到夜重煜被赶出钟山,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到魔界时,他手里握有的、唯一能赢过凌清宵的东西,就只剩爱情了。
云梦菡爱他,宿饮月也爱他。有两个漂亮女人愿意为他抛弃一切、赴汤蹈火,可是凌清宵呢?却什么都没有。
这成了夜重煜最后的优越感。可是现在,事实给了夜重煜重重一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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