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八章 所谓规则-《这个剑修有点稳》
第(3/3)页
“鸿烈魔主与明月素有间隙,矛盾极多,处处压制他。”
“我会警告惩罚他,同时提高明月府的待遇,除了血神砂矿脉外,赤瞳金矿脉、黑流银矿脉......等原先属于鸿烈的十七道矿脉,也尽数划到明月府麾下,即日直接完成转接手续,其中不会有半点拖延和阳奉阴违。”
“明月也是杂血。”
“稍后我会给明月送上一批,数量足够她将血脉提升至纯血的血灵晶。”弑吴魔尊毫不犹豫地答道。
虽然是在不断割肉,答应各种条件,但他心情却是愈发不错起来。
因为,陆青山在为嬴明月求取好处。
这恰恰说明,他并没有准备舍弃与他们弑吴一脉的羁绊,不然何至于多此一举。
年少气盛,果然爱色,温柔乡当真是英雄冢啊!
弑吴魔尊感叹不已。
这边,陆青山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嬴明月,这救命之恩,我算是还给你了。
他在心中暗道。
有恩必偿,有仇必报,这是剑修的信条之一。
即使嬴明月是魔族,但在森罗楼救了他一命这事实却是不可否认的。
所以这个恩情,他认。
见陆青山一时不说话,弑吴魔尊又开口道:“你还想要什么?”
“你要什么,我就给你什么!”他没有一丝迟疑,肯定道。
不愧是魔尊啊。
陆青山感慨。
就这份将个人喜好抛之身后的气度,又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呢?
“我会如期迎娶嬴明月的。”他道。
两人都是聪明人,有些话没有明说,但具体是什么意思,他们都懂。
弑吴魔尊终于也满意了,说道:“接下来就静待上面的决定吧。
不过规则是如此,即使其中会有些波折,结果总归是好的。”
“希望如此。”陆青山道,眸光闪烁。
他的肚量其实没有那么大。
只不过,现在他还要借弑吴魔尊,借赤尊一系的力来为自己留住魔剑,所以才暂时跟弑吴魔尊冰释前嫌。
缓兵之计罢了。
很简单的道理。
只是不知为何,在前世电视剧里,那些好人偏偏是不懂这道理。
他们在面对反派提出的“弃暗投明”的说法,脑子就跟二极管一样,不知暂时做做表面功夫,总是会义正言辞的拒绝,然后一命呜呼.......
这么蠢的好人阵营,最后还能赢得胜利,真不知道应该说是谁没脑子。
陆青山借着吐槽,让自己的心情保持轻松,不会过于沉重。
...........
王庭。
一座巍峨的行宫,常年被混沌雾霭所包裹着,云深雾里。
真王宫,剑罗王脉的三大魔尊议事之地。
巨宫之内,有一座大殿。
大殿之中,矗立三座道台。
这时,三座道台之上,都出现了一道身影。
最左边那道身影,黑发飘扬,瞳孔慑人,神情之中看不出喜怒哀乐。
他乃命尊。
中间那道身影,绝世强大,仿佛立在深渊中,全身散发着可怕的压力,神目如电。
他是当今焚月域明面上的战力第一人,战尊。
至于最右边的那道身影,则是赤尊。
三大魔尊,齐聚一堂,这是十分罕见的情形。
“都收到了消息了吧。”命尊率先开口道。
其它两人微微垂目,“嗯。”
“你们怎么看青戈持剑之事?”命尊询问道。
“魔剑无比强大,是我们兵魔一族的镇族神兵,无上圣物。”
自莽苍圣祖陨落之后,一直都未有人能得到魔剑的认可,青戈他是第一个。
但是我不同意,将无上魔剑就这么给他一个如此低微之人掌控。”战尊说道,声音如雷如炎,轰隆隆作响。
“我建议从他的手中收回魔剑!”
“的确,青戈不是我们王族中人,他来自森罗王界,这么成全他,太过浪费,不该如此。”命尊如是道。
他们两人达成一致,不同意让青戈持剑。
魔剑不只是柄拥有无穷力量的神兵,同时还是他们兵魔一族的象征,无比尊贵,放在陆青山前世,意义堪比秦王剑。
让一个来自“乡下”的土鳖持剑?
他们无法接受。
赤尊沉吟了片刻,突然笑吟吟开口道:“话不能这么说,青戈他虽然来自森罗王界,但再怎么说,也算是我们兵魔一族的人。
他是有资格手持我们兵魔一族镇族神兵的。”
“他只是个杂血。”战尊面无表情提醒道。
赤尊不以为意,“杂血的问题可以通过血灵晶来解决。”
“再说,他可是领悟了全部莽苍战法,得到了魔剑的认可,他不配持剑,还有谁配?”
他反问道:“还有,莫非你们觉得莽苍圣祖留下的魔剑交给谁来掌控,还要得到你们二人的同意?”
“你们这是越俎代庖,大逆不道啊。”赤尊悠悠道。
“赤尊,你......”战尊勃然变色。
“我看你是因为青戈他是麾下弑吴一脉的女婿,算是你赤尊的人,才这般帮他说话吧。”命尊挤兑道,毫不客气。
“那又如何?”赤尊面色不变,“我就算是因为私心才这般维护他,但是我所说的又有哪个地方不对?”
这下,战尊与命尊都沉默了。
按照规则,魔剑的掌控权本就不关他们的事,尽皆取决于莽苍魔尊设下的战法碑以及魔剑的意见。
他们无权干涉魔剑的选择。
只是,规则对强者而言,本就只是个玩物。
制定这条规则的莽苍圣祖已经陨落。
此时的规则制定者为他们。
而区区规则,又如何能限制得了身为规则制定者的他们?
他们只要意见达成一致,魔剑认可没用,符合规则也没用。
他们完全可以用一种极其霸道的姿态,更改规则,然后从青戈手中回收魔剑,重新供奉于御剑台之上。
但是现在,他们产生了分歧。
这种时候,原先定好规则也就成了大杀器,成了赤尊的话柄。
第(3/3)页